当前位置:武汉欣荣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记账 >
2022发票盖章新规!今天起,财务部这样盖章的发
发布时间:2022-07-21

 

国家明确!

发票这样盖章罚款1万!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由此可以看出,小小的发票章风险却不小,那么如何正确的加盖发票专用章呢?我们往下看..

 

 
 

发票章不清晰

盖了两个章怎么办?

 

 

官方统一回复: 

厦门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综上,文件暂无规定因发票专用章不清晰重新加盖为无法律效力的情况。

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税务局给了明确答复:发票上盖章不清晰的“可以补盖”。

注意:补盖的印章要保证并不会跟原来盖的重叠,也不会遮挡增值税发票上的其他内容。

 

 
 

发票章其他热点问题答疑

 

1.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吗?


答:不可以。《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2.发票既盖了发票专用章又盖了财务专用章,或者说既盖了发票专用章又盖了公章可以吗?
答:不可以。政策参照:《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3.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盖反了,发票还有效吗?
答:有效。只要清晰可辨认,只是影响美观,不影响发票的使用效力。当然,也不要因此随便盖,还是要按规定加盖。


4.发票的记账联要不要盖章?
答:不需要。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用的,无需盖章,实务中有很多企业记账联也会盖上章,这也是可以的。


5.电子普通发票打印后需要再加盖发票专用章?
答:不需要。电子普通发票自带发票专用章,打印后不需要再加盖发票专用章。非要再盖一个章,也不影响发票的使用,画蛇添足而已。


6.没有盖章的发票怎么处理?
答:纳税人未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有被罚款和被拒收的风险。
没有盖章的发票,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除了责令限期改正,还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另外根据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不符合要求的专用发票。纳税人有权拒收。当然现实中很少出现这种被罚款的情况,一旦发现补上章不就完事了。

 

温馨提示:虽然发票盖章是会计基础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但会计工作无小事,只有取得合法合规的发票,才能减少税务审核的风险。

 

 

来源:深圳市税务局、国家税务局、中国会计报、深圳航天信息微服务-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除我们确实无法确认作者外,未注明来源,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并表示歉意,谢谢!

作者:欣荣财务

武汉代理记账-工商代办注册公司-建筑资质代办-武汉高企认定-财务外包-股权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