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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专项附加扣除 -政策问答-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 扣除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 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18672353095 立即咨询发布时间:2023-07-06 热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国发[2022] 8号)规定:“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
我的孩子马上初中毕业了,申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时,是否填写教育终止时间?
当子女因就业或其他原因不再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时填写此项,否则无需填写。
02
我的女儿6月份小学毕业,9月份上初中,暑假期间(7-8月份)我能否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对于连续性的学历(学位)教育,升学衔接期间属于子女教育期间,您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03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1000元/月的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即500元/月进行扣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
01
我和父母共同买了一套房,房屋产权证明、贷款合同均登记的是我和我的父母,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应该如何享受?
主贷款人为您时,由您享受扣除;主贷款人为父母中一方的,由父母任一方100%享受扣除。
02
我的商业住房贷款还清了,还有公积金住房贷款没还清,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吗?
如果您采取的是组合住房贷款的形式,且符合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政策规定,在商业贷款还清后,继续使用公积金还贷的,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03
在填报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时,提示“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50%”是什么意思?我是否该填写本栏?
如果夫妻双方婚前各自有一套符合条件的住房,且婚后选择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的,填写本栏。无此情形的,无须填写。
04
我贷款购买的住房,未通过商业银行,而是直接向房地产公司贷款,是否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您向房地产公司贷款,而非通过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不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
01
我从中介租赁了一套手续齐全的房屋,在填写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出租方信息应填写产权所有人还是中介公司?
应填写与您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方信息。
02
我受单位外派,一年内需要在不同的城市更换租赁住房,我应该如何申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如果单位为外派员工解决住宿问题,则个人不应再扣除住房租金。对于外派员工自行解决租房问题,一年内多次变换工作地点的,个人应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更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允许一年内按照更换工作地点的情况分别进行扣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
01
只有住院的医疗支出才能申报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吗?
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万元的部分,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大病医疗支出只需满足上述条件即可,不考察纳税人是否住院治疗。
02
商业医疗保险赔付金额是否影响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商业医疗保险赔付金额不影响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符合条件的费用支出,可以正常扣除。
03
一个家庭有两个患者应如何申报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每人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家庭中有两个患者合计最高扣除限额为16万元。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
01
我是独生子,父母都已年满60岁,是否可以叠加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2000元/月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均符合被赡养人条件时,不可以叠加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02
我有一个哥哥,因为他经济条件不好,所以一直由我单独赡养老人,我是否可以按照独生子女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您和哥哥都不是父母的唯一赡养人,需要在您与哥哥之间分摊2000元/月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1000元/月。
03
我的爱人没有收入,一直由我赡养岳父母,岳父今年已经65岁了,我是否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所称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岳父母不属于专项附加扣除中的被赡养人,您不能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04
父母去世当月是否还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父母去世当月到年末可以继续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采集的赡养老人支出当年不用删除或修改,等明年重新采集专项附加的时候不再采集即可。如果赡养两位老人,年度中间其中一位老人去世,不影响原扣除方式。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
01
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 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 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02
我参加函授学习,是否可以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所读学校为您建立学籍档案的,可以享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03
我在国外接受的学历继续教育,并且拿到了国外颁发的技能证书,能否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您在国外接受的学历继续教育,拿到的国外颁发的技能证书,均不符合“中国境内”的规定,不能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04
如果我在境内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同时,取得了符合条件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如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可以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全年接受教育共计扣除4800元。同年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扣除条件的,全年可按照36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如果您同时符合这两类情形,该年度可叠加享受扣除,即当年继续教育最多可扣除8400元。
05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中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请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如果您取得的证书在目录范围内,则可以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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