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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速看 2022年9月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企业是创新主体,要实施阶段性减税政策支持创新,期限截至年底。 今年第四季度,对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
18672353095 立即咨询发布时间:2022-09-14 热度:
新政速看
2022年9月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企业是创新主体,要实施阶段性减税政策支持创新,期限截至年底。
今年第四季度,对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的,允许一次性税前全额扣除并100%加计扣除;对现行按75%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统一提高到100%,鼓励改造和更新设备;对企业出资科研机构等基础研究支出,税前全额扣除。
目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1、制造业企业
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 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 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
2、科技型中小企业
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 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 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和管理办法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 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执行。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
3、其他企业: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 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 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