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28 06:19:55 热度:202
根据《湖北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产发〔2023〕60号,简称《高企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2024年湖北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启动。
第一部分 湖北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
说明:按申请书填报要求逐项填写,并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带水印),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报阶段不收取纸质申报材料;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交各市(州、林区)归口科技管理部门(东湖高新区企业材料交至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并留存备查。申报材料装订有序,封面为申请书首页,书脊标注企业名称、申报年度、所在市/州。
2024年湖北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1.企业上两个会计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研发费专项审计报告
2.企业上两个会计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及代表性记账凭证
3.企业上两个会计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企业上两个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年度纳税申报主表和附表
说明:提供经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上两个会计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报告须由中介机构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
中介机构应具备有关资质,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明确的执业时限、职业道德、执业人员比例等条件,需提供中介机构声明(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及执业证书复印件、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等相关证明材料。
中介机构应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要求,客观、公正地出具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正确、规范地核算研发费用。专项报告中需按申报单位研发费用实际发生的科目,反映各科目主要(占比较高)数据的范围和结构(数据的来源、口径、构成),归集方法(核算/分摊的标准、公式、过程),归集依据的票据单据类别等方面具体信息。
注意事项:
1.研发费用核算应该规范、正确,不得存在口径范围扩大、方法标准有误等问题。应准确区分研发活动与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将不属于研发费用的支出予以计入。如需要将研发和生产用材料进行区分,不得将不同材料均按一个比例折算费用;不得将人员人工费用口径扩大;不得计入非科技人员费用。
2.研发费用应该与企业实际发生一致,数据须与辅助账、票据凭证等对应,不得出现弄虚作假、数据不实等情况。
3.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应规范、详细,应按实际发生科目反映研发费用的必要信息,不得缺少对主要数据范围结构、核算方法、归集依据等方面的详细说明。
4.研发费用辅助账样式、所列项目数量、金额应与向税务部门申报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基本一致。
上两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提供企业上两个会计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完整的研发费用辅助账。辅助账需至少反映(不限于)记账日期、记账凭证号、所属研发项目、费用科目、金额等信息。
提供企业研发费用代表性记账凭证和原始单据等证明材料。代表性是指研发费用实际发生的科目均需至少提供该科目中费用总额50%的原始凭证等证明材料,说明其具体核算依据、方法、标准、过程、结果等。
证明材料包括记账凭证、原始单据、归集方法、折算/分摊核算标准、计算公式过程等。需按样表格式提供汇总表,并按表中序号列顺序提供证明材料。
研发费用代表性记账凭证和原始单据汇总表(样表)
单位:万元
上两个会计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说明:提供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上两个会计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报告须由中介机构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
注意事项:
1.财务会计报告应规范、完整,不得缺少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等必要内容。
2.财务会计报告须提供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事务所公章。
3.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不应是含下属法人企业的合并报表。
说明:提供上两个会计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申报表填报表单、基础信息表、主表及应填报的所有附表。
注意事项:
1.企业需提供2022-2023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的复印件。
2.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应完整,不得缺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主表(A10000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小型微利企业除外)、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小型微利企业除外)、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等必要附表。
研发项目证明材料
说明:提供研发项目立项、研究报告等证明材料,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
科研项目汇总表(样表)
申报书封皮
提供申报系统在线打印(带水印)的申请书首页(封面),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后上传至系统。
企业信用承诺书
按照本样式要求,提供企业信用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后上传至系统。
企业信用承诺书(格式)
本企业了解《湖北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产发〔2023〕60号)以及《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湖北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相关规定和要求,自愿提出申请,并做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提交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增量奖励申报材料内容准确、真实、合法、有效、完整、无涉密信息,符合《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湖北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有关要求。
2.本企业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填写上传的湖北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与提交地方留存的申报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申报企业(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其他相关材料